SOGIESC 是 Sexual Orientation, Gender Identity, gender Expression and Sex Characteristics 的縮寫,中文的意思是「性傾向、性別認同、性別表達及性特徵」。很多人會問為何要用「性傾向」、「性別認同」等的字眼,而不使用「同性戀」和「跨性別」的標籤。我想很多人對這幾個概念都大致理解,但在使用上時有很明確的區別,必須小心處理。

我們先舉一個例子,比如我們想表達不應歧視女性,這個說法背後其實是否定了男性可能被歧視的狀況。但如果在某一個特定的場景下,例如在某一機構的職別薪酬,女性得的比男性低,那麼引用「女性」來形容這個差別對待是比較合理的,否則我們應該使用「性別」這個字眼來代替。但如果我們說,不應因為一個人的同性戀身份而遭受歧視(差別對待)時,我們假設了異性戀就必定不會受到歧視,而且忽視了如雙性戀、泛性戀及無性戀等的其他性傾向狀態。所以如聯合國人權公約中,當討論到LGBTIQ等的人權問題,都會多使用如「性傾向」等的字眼來取代「同性戀」等的標籤。而且這樣做亦能夠照顧到某些不認同標籤身份的人士,因為社會上並非所有人都喜歡被別人貼上標籤,或認同其他人對其身份的定義。           

同志人權運動剛開始時,只將SOGI納入其議程當中,即性傾向及性別認同,這照顧了當時主流的LGBT同志群體。但後來發現歧視狀況的出現,好多時並非因為對其身份的認知而產生的,而是因當事人的性別表達而導致差別對待,例如某比較女性化的異性戀男士會被指乸型而遭受歧視,所以後來又加上了Gender Expression(性別表達)。但隨著雙性人(Intersex)的議題開始被受關注,而引用相同原理加入了Sex Characteristics(性特徵)而成為了現時的SOGIESC。

 

作者: Joanne Leu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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